加州游泳健身汇入口处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刘冬莉摄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实习生 付鑫 陈怡涵
武汉市民汪先生刚交钱报名游泳培训,就接到泳池闭馆通知,健身中心答应全额退费。几天后,因泳池又开放了,健身中心却表示,退费要扣除30%违约金。汪先生十分不解:健身中心违约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为何消费者还没游过一次泳,就得承担违约责任?日前,省消委相关负责人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根据汪先生签订的合同,部分内容涉嫌霸王条款。
缴费后接到“闭馆”通知
7月7日,汪先生在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附近的加州游泳健身汇为孩子报名学习游泳,一共10次课,价格为980元。为了陪伴孩子,汪先生又花费600元为自己办了游泳月卡。
“缴费后,我从9号起就问教练可不可以开始学习,但教练说恒温泳池要加热,需要等两天。10号晚上我再问,回复还是要等两天。”汪先生说,到了11号,教练在微信上给他发来一个《泳池闭馆通知》,称为配合文体局通知,泳池自7月9日起暂时关闭,“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汪先生担心耽误孩子暑假时间安排,决定申请退款。
11日,汪先生来到加州游泳健身汇办理退款事宜。“当时健身房的工作人员让我填了一个全额退款单,并承诺14日退款到账。”汪先生说,14日下午,因退款未到账,他打电话给加州健身汇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这才告诉他,游泳池马上可以启用了,所以不能退款。但汪先生担心泳池过几天再关闭,影响自己的时间安排,坚持要求退款。15日,汪先生再次来到加州游泳健身汇。工作人员告诉他,退款也可以,但要根据合同收取30%违约金。
这让汪先生无法接受:“当初承诺是全额退款,为什么现在出尔反尔要收取违约金?”此后,他多次来到该店交涉,但一直无果。
7月22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陪同汪先生来到加州游泳健身汇。在前台,记者表明采访来意后,一位工作人员称老板不在,他做不了主,也无法提供老板联系方式。
商场一位市场部经理告诉记者,加州游泳健身汇的游泳池前段时间确实停了几天,但其他健身区域仍正常开放。对于汪先生的退款要求,他表示“商场将尽力协调”。一直到当天下午3时,商场方面称未能联系上该店店长。
合同涉嫌“霸王条款”
据汪先生与加州游泳健身汇签订的格式合同,有关《私教课程会员章程》中提到,“因会员违约解除合同给本健身中心造成的各项损失(服务成本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业务机会损失等)按以缴纳费用的30%计算。”
对此条款,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主任聂喜洋认为,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协议文本显示,商家违约责任在协议文本里没有明确,而消费者违约需缴纳30%违约金。根据《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强制交易。格式条款中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该商家利用协议格式条款的方式,明显作出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规定。因此,该协议条款规定‘按以缴纳费用的30%计算’应为无效条款,该协议也涉嫌‘霸王合同’。”
江汉区市场监管局新华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将该格式合同报送至区局合同科审查,一旦认定属于“霸王合同”,将对其责令整改。
昨日,汪先生告诉记者,23日一位自称加州游泳健身汇店长的徐姓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了他。对方表示,公司已同意汪先生的退款请求,并通过微信转账将费用全额退还。该店长表示,为表歉意,特地为汪先生及家人免费赠送两张月卡。汪先生婉拒了对方赠送的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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