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关于刘特佐为纳吉代理的事”

2024-09-14 08:03来源:本站编辑

吉隆坡:瑞士高等法院被告知,在逃商人刘特佐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辩护一事,瑞士法院没有作出裁决。

纳吉布的首席律师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表示,这与瑞士法院上周对沙特石油国际有限公司(PSI)高管Tarek Obaid和Patrick Mahony的定罪有关。

8月28日,瑞士法院判定奥拜德和马奥尼涉嫌侵吞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的资金,分别判处他们7年和6年监禁。

“瑞士法院从未提及纳吉(或刘特佐代表纳吉)的参与,”穆罕默德·沙菲昨天在这里告诉法官科林·劳伦斯·塞克拉。

穆罕默德·沙菲是在纳吉的22.8亿令吉1MDB贪污案的控方案件结束时提交的。

他表示,外国法院认定欧拜德和马奥尼欺骗1MDB及其董事会罪名成立。

根据穆罕默德沙菲的说法,有证词和证据驳斥了纳吉就一马公司和PSI之间的合资企业向刘特佐(又称刘特佐)放行的说法。

“证据也通过公共账目委员会(PAC)的程序提交给本法庭。

“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官拿督沙罗尔回答了公账会的问题,他否认刘特佐在2009年代表纳吉出席一马公司会议。他是作为PSI的代表出席的,而不是纳吉。”

在控方的案件中,它声称刘特佐是纳吉布的“另一个自我”和“影子董事”。

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穆罕默德·沙菲表示,辩护团队将写信给瑞士法院,要求法院对PSI高管定罪的判决全文。

他说,瑞士法院对这两人做出的判决,并未将纳吉布与挪用1MDB资金一事扯上关系。

现年71岁的纳吉布总共面临25项指控,其中4项是滥用职权,据称为他带来了22.8亿令吉的经济利益,21项是洗钱,涉及同样数额的资金。

这四项滥用权力罪名是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MACC)第23(1)条文制定的,该条文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并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针对这21项洗钱指控,纳吉是根据《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被指控的,一经定罪,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听证会将于9月10日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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